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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 · 韩璜
 押微韵
愿为靖节
按:宋蔡戡定斋集》卷一八
条具屯田事宜状淳熙十年九月 南宋 · 蔡戡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二四七
臣等准淳熙十年八月十四日尚书省劄子节文:福州观察使、建康诸军都统制郭刚劄子奏:「六月三日准递到御前金字牌、御宝封降下御笔:『朕闻屯田内有无费之利,外有守御之备。
赵充国陈便宜十有二事,其说晓然。
久欲推而行之,患无其人,阙而不讲。
卿宿将虎臣,通于兵事,可以倚仗。
其计度田亩与夫人数器用之属,凡所以施行之策,详悉条具闻奏,副朕意焉』。
付臣,谨已仰体圣训,恭禀施行。
窃惟屯田之法,因田致谷,以便军食,为利甚博。
陛下留神农务,明问下及,臣虽愚闇,敢不罄竭万一。
惟是经始之初,不无少费,既定之后,可与图成,以守则坚,以战则克,实为经久无穷之利。
臣区区愚见,条具陈奏」。
八月十四日,三省同奉圣旨,令总领郭刚同共条具。
臣等恭禀前项圣旨指挥,措置条具下项,须至奏闻者。
一、臣等契勘,淮西州军边面阔远,若于沿淮处一概措置屯田,窃虑扰动边民。
兼有不通水次去处,难以转输。
惟是和州乌江含山历阳县无为军巢县庐江县东关、焦湖一带,地濒江湖,可以通行舟楫。
昨来措置屯田之时,军旅方息,人户少有归业,亦止根括到和州三县及无为军巢县荒田共五百顷,及庐州三十六围开垦。
自废罢之后,州县据凭人户契据识认,其间不无侵耕,岁月既久,遂同己业,若欲泛行根括,窃虑州县因而扰民。
今相度,欲乞从朝廷劄下淮西帅、漕司,先次行下诸县,取见人户请佃旧管屯田数目,然后于濒江临湖一带近里州县根括可以开耕无主荒田,开具坐落地段、四至、田亩数目,供申朝廷,候到降下,以凭摽拨,措置开耕。
仍令逐司严切约束州县,不得因而扰民。
一、今来创开荒閒田土,全藉工力,不比熟田用工省易,须令人有馀力,方可使之竞劝。
臣等今相度,欲每田一顷,令四人分耕,每人当二十五亩。
每六人为一甲,于内差甲头一名;
十甲为一保,计六十人,差使臣一员管押。
今且以五百顷为率,合用二千三十三人。
每千人差将官一员部辖措置,将司白直等一十五人,共用二千六十五人。
照得自乾道六年以后,不曾差拨官兵前去沿淮出戍,今来所差屯田官兵,欲且于和州防城一千人内分拨前去。
淮西帅、漕司根括田段见得多少,或有不足人数,即从都统制司照数贴差,亦作防城名目。
将来田土成熟,耕垦省力,有可减人数,从宜施行。
一、合用耕牛、农具、寨屋、种粮之属,若令淮西漕司应办,不免行下州县,科扰百姓。
若令军中自行办集,又缘建康都统制司自废罢回易之后,止有逐月拨到酒息钱,按月支给诸军统制统领将佐供给,又有打造战船、教阅犒赏、百色支用,别无宽剩。
窃见淮西漕司所管钱物浩瀚,欲乞朝廷指挥,于淮西漕司见管钱内先拨十万贯支付建康都统制司拘收,据合用耕牛、农具、寨屋、物料、种子,并依郭刚已奏请之数,先且减半收买、制造使用。
淮西漕司除根括田段之外,其馀事件并无干预,既免扰民,事亦易集。
一、今来开垦之初,所收子利未广,兼起荒劳苦,合行优润。
臣等今相度,欲将第一年所收物斛,除存留种子外,尽行给与力耕官兵
第二年除种子外,以十分为率,官收二分,其馀八分给与力耕官兵
第三年除种子外,以十分为率,官收三分,其馀七分给与力耕官兵
第四年所收物斛,除种子外,以十分为率,官收四分,其馀六分给与力耕官兵
已后年分,并止以四六分收给。
庶几官兵乐于劝耕,不致废堕。
一、部辖将官使臣白直等人往来管干,亦合量行支犒。
缘官中所收不多,臣等今相度,欲于力耕官兵所得分数内,酌量取拨,从都统制司照等第径自均给,候支散毕,具数供申朝廷照会。
一、今来淮西漕司先拨到钱数,及将来收成官中合拘收物斛,臣等相度,欲委都统制司收支,候年终造账,开具奏闻。
一、如有条具未尽事件,续具奏闻。
按:《定斋集》卷三。又见《宋会要辑稿》食货六三之五四。第七册第六○一三页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二六○。